肥西县关于参加2020年合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接市局通知,决定开展2020年合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参评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学科(领域)
1.中学(初中与高中合并):语文、数学、思想政治(道德与法治)、信息技术、体育与健康、综合实践活动、通用技术。
2.小学:英语、道德与法治、音乐、美术。
3.幼儿园。
4.中小学心理健康。
二、论文内容
近两年来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,包括基础理论研究、调查报告、经验总结(不含教学设计)、实验报告等。
三、论文报送与要求
1.论文应突出学科性、前瞻性、科学性、实践性。选题富有创意,观点明确,思路清晰,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。字数控制在3000~5000字。
2.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,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、真实性,文责自负。一旦发现论文抄袭,将取消参评资格,并通报至作者单位。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。凡在市级以上评选中已获奖的论文、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,不再参评。
3.本次评选只接受教师个人在线申报提交,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应用平台(http://www.ahedu.cn/)。每位教师只能提交一篇参评论文,每篇论文署名1人。没有平台账号的教师需先行注册。参评论文采用统一格式排版,参考模板可从平台下载。论文上传时,要保证作者姓名、单位、标题与论文中完全一致,未按规定要求上报的作品参评时将影响成绩。论文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前。
4.县教研室组织专人对报送的论文进行初评,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上报。初评后提交的论文数量,中学语文、中学数学不超过20篇,其他每学科不超过 15篇。
四、评选办法
对选送的论文,市教科院将统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,论文评选的评价指标见附件。市级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比例不超过市级参评人数15%、25%和40%,并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。
附件:2020年合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
肥西县教体局
2020年4月28日
附件
2020年合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
项目 |
一类(权重) |
二类(权重) |
三类(权重) |
四类(权重) |
论文
选题
10分 |
目的明确,有重要价值
(8-10分) |
目的比较明确,有一定价值
(6-7分) |
目的欠明确,有部分价值
(4-5分) |
目的不明确,没有实用价值
(3分及以下) |
观点
立论
15分 |
观点正确、鲜明,有创新
(13-15分) |
观点正确、鲜明,有一定创新
(10-12分) |
观点正确,符合基本要求,创新不足
(8-9分) |
观点模糊,认识不清,无创新
(7分及以下) |
论证
过程
20分 |
论证严密,逻辑合理,结构严谨
(18-20分) |
论证合理,层次清晰
(15-17分) |
论证清楚,有层次
(13-14分) |
论证不严,层次不清
(12分及以下) |
论据
选择
20分 |
论据充足,典型生动,支持论点
(18-20分) |
论据充分,比较典型,支持论点
(15-17分) |
论据合理,能证明论点
(13-14分) |
论据数量不足,典型性差
(12分及以下) |
论文
价值
20分 |
解决实际问题,对教育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
(18-20分) |
有针对性、理论联系实际
(15-17分) |
涉及具体问题,有一定指导意义
(13-14分) |
内容平淡,实践指导性不强
(12分及以下) |
语言
表述
15分 |
语言流畅,条理清晰,表述准确
(13-15分) |
语言通顺、有逻辑性
(10-11分) |
语言通顺、表达清楚
(9-10分) |
语言基本通顺,说理性不突出
(8分及以下) |